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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大竹县安吉乡的王女士是个不幸的母亲。做事向来认真的她,自怀孕起积极配合医生,该产检时就产检。临产前,看着指标一切正常,王女士稍微松了口气。可谁知道?孩子一出生,王女士一看到孩子,马上心提到了嗓子眼,眼泪夺眶而出!新生宝宝竟然右脚只有三个指头,右眼无眼珠,嘴唇腭裂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
产检对产妇和胎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王女士自然也是不敢掉以轻心。年9月,医院进行产前检查,结果均显示胎儿正常。可是年1月,王女士生下一女婴,分娩后体检发现婴儿右脚只有三个指头,右眼无眼珠,嘴唇腭裂。现在一岁零五个月,体重仅仅十二斤。
看到女儿的这个重大残疾,王女士一家人又惊又气。“该医院在产前检查中未能检出胎儿右眼和嘴唇缺陷,也没有尽到提示、告知义务,导致胎儿错误出生。”
达州法律界一位资深人士电话告诉记者,超声检查不能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,但医疗机构有义务向被检查者给予必要说明。而医院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,由此造成王女士夫妻精神损害,医院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看到这,不知道你怎么看?记者认为,医院故意隐瞒产检事实,自然也是不会。问题应该出在超声波检查的局限性和医生医术的专业性上。但医院打着擦边球路线,狡辩的做法着实令人气愤!产检的目的,本来就是为了能实时了解胎儿的健康状态。
“医院检查失误,我们不可能把娃娃生下来受罪,医院让我们走法律程序,我一个农村人,经济条件差,哪有钱打官司?”王女士的父亲胡先生告诉记者。
来源:天府时讯、凤凰山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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